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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法院获评“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5-09-17 13:14:04


图为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副主任朱廷发为会泽法院授牌

    本网讯(毕国琼)  9月16日,云南省会泽县文明委为会泽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举行授牌表彰仪式,会泽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副主任朱廷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正礼、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玉波、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姚惠东及会泽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仪式。授牌表彰仪式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潘利华主持。

    授牌仪式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姚惠东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和第三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副主任朱廷发亲自为会泽法院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授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正礼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文明委对会泽法院获此殊荣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会泽法院将文明创建与审判执行、志愿服务、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以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组建“社会调查员”、“法官妈妈”队伍,创办“少年模拟法庭”,开展“圆桌审判”,组织“庭前、庭中、庭后三帮教”、“送法进校园”、“送达忠告书”,用真心、真情感化和挽救大批未成年被告人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刘正礼指出,会泽法院已成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示范之一,希望全体干警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以此次受表彰为新起点,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在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的基础上,持之以恒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分析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文明创建提供借鉴、做出示范,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赞扬声中不停步,表彰面前思奋进。会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玉波表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司法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做好少年司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会泽法院站在新的起点,会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发挥好先进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各级文明委和相关工作要求,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崭新的面貌,更充足的干劲,更严格的标准,更踏实的作风,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抓细抓实,力争把少年司法工作打造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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