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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司法拘留后不付款却建新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16 09:47:05


    本网讯(钟久长 张振伟)  一“老赖”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而被司法拘留,在出具保证书后仍不支付赔偿款,却新建房子一栋。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罗小荣拘役五个月。

    2012年,周某与罗小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于都县法院、赣州市中院审理,罗小荣应赔偿周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58620.87元。后周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罗小荣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多次找到罗小荣并查询其银行账户,但罗小荣以经济困难为由仅支付了8000元。

    2014年7月10日,于都县法院对罗小荣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罗小荣亲属次日便支付了10000元的执行款,后罗小荣出具付款保证书。罗小荣被释放后在同年8月起,又新建一栋占地面积200余平方米的房子。经查,罗小荣在2003年建有一栋三层楼高的房子并居住其中。

    2015年7月7日,罗小荣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7月9日,罗小荣亲属与周某签订和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赔偿款,同时周某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小荣有能力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罗小荣在2014年被法院拘留并出具保证书后仍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有不良影响,故不予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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