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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加快京津冀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06 13:24:12


    本网讯  日前,河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精神。卫彦明提出,全省法院要强力推进主动执行工作,全面实现全省执行指挥系统升级,集中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加强执行案件规范化管理,加快京津冀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会议提出八点意见:一是强力推进主动执行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全面实现全省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转型升级。在增加投入建设新的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系统的查控效率,与全国查控系统全面对接,实现即时自动反馈,实现财产网络查询与冻结一体化;与发改委、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民政、金融机构等诚信体系建设联动单位有效协作,实现对纳入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信息的全查控,对其融资、投资、置产、出入境、高消费、晋级、接受政治荣誉等进行严格审查和限制,增大义务人失信成本,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形成足够的威慑,大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集中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等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托指挥中心与公安110建立联动处置机制,从严惩处拒执犯罪。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积极扩大信用惩戒措施适用范围,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公开曝光,压缩被执行人可规避空间,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落实中央两个规定要求,全程留痕,增强抗干扰能力,严格执法,公正执行。四是加强执行案件规范化管理。借鉴北京经验,加快开发执行案件办案流程系统软件,打造网上办案平台,将执行程序的管理细化到环节和节点,实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强化监督制约,着力解决消极执行、执行不力及乱执行等问题。五是加快京津冀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京津冀法院执行信息共享,尽快实现三地执行指挥中心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区域执行联动机制,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沟通协调,为协同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六是强化对下级法院的执行监督职责。出台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流程,定期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评比通报工作。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坚决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对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研究建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相关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纪律处分、降级、免职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七是积极推动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全国、全省司法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搞好唐山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唐山等地改革工作的总结指导,抓紧理清审判权和执行权内部分离工作思路,为全国法院执行改革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八是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执行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对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惩处,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狠抓教育培训和实务训练,创新培训方式,努力提升执行人员的司法能力。

  卫彦明强调:一是要改造好硬件设施。要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结合先进地区法院经验,用足用好政策,做好省检察院旧楼改造提升工程,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要做好审判数据统计工作,注重运用大数据分析审判执行工作动态。要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旧案巡查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执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录入工作,将名单主动推送给协助执行单位,拓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联合惩戒范围,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四是加强执行OA系统应用。执行队伍要带头提升OA系统应用水平,充分发挥OA系统快速办公、便捷办公的作用,加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审判员和执行员之间信息沟通和互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五是探索自动巡查提前介入。要探索拓展案件自动巡查范围,尝试建立立案阶段对可执行财产自动巡查机制,加强执行威慑力,避免不必要的诉讼保全措施。六是加强执行指挥力度。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和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各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导在位、人员在岗,遇到重大执行活动及时报告,统一进行指挥调度,确保安全、高效完成任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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