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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推行“阳光行政审判”力促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5-09-01 15:55:17
本网讯(李振民) 近年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协调模式,实现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引入社会支持机制。一方面对受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庭审,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强与基层民调委员会的沟通,及时联合各调解组织共同做工作。 建立多元化调处机制。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邀请人大代表、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代表、被告上级机关或主管机关领导等参加案件旁听,参与案件调处。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指导,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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