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蒲金军) 8月2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减刑假释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1年以来该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4起典型案例。
据悉,2011年至2015年8月,该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474件。减刑案件中,裁定予以减刑8373件,裁定不予减刑28件;假释案件中,裁定予以假释案件73件。其中,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共审结“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308件,职务犯罪减刑158件、假释1件,金融类犯罪减刑64件,涉黑类犯罪减刑85件。
为规范减刑、假释审判工作,重庆二中院从六个方面着手,真正做到严抓、严管、严控减刑、假释。一是建成标准化的减刑假释巡回审判法庭,满足庭审要求。二是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减刑假释合议庭,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罪犯财产性义务履行情况与减刑、假释相关联制度,将财产性义务的执行情况纳入罪犯减刑、假释的审查范畴。四是严格落实裁前公示、庭审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公开制度,引入陪审员参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与辖区刑罚执行、监督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和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意见交换机制,共同推动减刑、假释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建立“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层级追责制度,由分管领导、庭室领导、合议庭、承办人层层把关,节点控制,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