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南一4S店经理侵吞公司财物5万余元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09-01 08:59:54
本网讯(何鑫) 利用职务之便获取400台售出车辆须做首次保养信息后,利用机油价格下调之机,与从配件供应商的高管合谋,将400台车辆首次保养配件从4S店仓库运出后以5.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其账单挂入1台来4S店保养维护的车上以平账,事后将赃款挥霍。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这起经济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张峰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该院判决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 经查明,被告人张峰原系长沙市龙众公司服务部长,负责该公司售后服务部的所有管理、协调工作。长沙龙众公司为经营雪铁龙汽车的4S店,雪铁龙汽车和所有配件均从神龙公司购进。 2013年3月,被告人张峰得知神州租赁公司长沙分公司将要购进400台东风雪铁龙汽车后,便联系该公司负责车辆维修的晏某等人,商议400台车的首保到长沙龙众公司进行。随后被告人张峰趁神龙公司机油价格下调之机,与长沙龙众公司原备件经理张某(另案处理)商议从神龙公司购进400台车的首保配件长城发动机油(4L/瓶)400瓶、JB汽油添加剂(258mL/瓶)400瓶、上海弗立佳110922机油滤清器400个。随后,被告人张峰联系武汉市硚口区泰兴隆汽配经营部,并于2013年4月2日将前述400套配件从长沙龙众公司仓库运出,以5.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武汉市硚口区泰兴隆汽配经营部。被告人张峰将其中7999元转账分给张某,其余44 000元个人挥霍。 2014年2月,被告人张峰离职,并将上述销售的400套配件的账单挂入1台来该4S店保养维护的车上平账,同年4月8日,长沙龙众公司发现并报案而案发。2014年5月13日,被告人张峰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案发后,被告人张峰退赔10万元。 经司法鉴定,涉案的长城发动机油(4L/瓶)400瓶价值44 790元;JB汽油添加剂(258mL/瓶)400瓶,价值21 810元;上海弗立佳110922机油滤清器400个,价值8230元。鉴定价格总计74 83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峰身为单位职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对其犯罪指控成立,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张峰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张峰归案后且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认定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峰已赔偿被害单位造成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