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虞城法院法官病房内化解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5-08-28 11:29:31


图为官来到医院将执行款交付给代明启的家人

    本网讯 (陈金华 赵海亮)  8月26日上午,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为化解申请执行人代明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专门来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高危病房,向已经奄奄一息的代明启送去了8万元执行款,并免除一切执行费用。在村干部的见证下,案件成功化解,避免了一起恶性信访案件的发生。

    “为了我的事,你们费心了……”望着执行法官,代明启断断续续地表示感谢。

    2014年4月3日,62岁的代明启在受雇于刘德福给他人建房时,被架子车挂住从高处坠落摔伤,造成胸腰椎骨折合并截瘫,经鉴定损伤构成二级伤残,生活需要依赖他人护理。高额的医疗费让本来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由于包工头刘德福分文未付医疗费,代明启诉至法院,2014年12月10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德福赔偿代明启各种费用20万元。今年2月10日,代明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尽管执行法官跑了无数次,做了很多工作,但刘德福怎么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案件执行期间,代明启伤情恶化,且医院已下达了病危通知。代明启儿子声称,父亲死亡后将把尸体拉入刘德福家中。为缓解代家人的情绪,执行法官一边对刘德福采取强制措施,一边邀请村干部做代家人的工作。8月26日凌晨,在法官的努力下,刘德福终于同意一次性赔偿代明启各种费用8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