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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治素养 放飞法治梦想
作者:徐学风 发布时间:2015-08-17 13:52:03
近年来,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但不少国民“重利轻义”的思想观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小悦悦等事件令人应接不暇、触目惊心,法律虽一再倡导见义勇为、规定惩凶除恶,但种种丧尽伦理道德的恶劣行为却屡屡发生,我们在感叹“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同时,不禁要问:为何法律的正义之光就如此孱弱?法治中国到底路在何方?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建设法治中国、弘扬法治精神,是政府的职责所系,更是当代每个公民的期望所在、使命所在。如果说法治中国是一座大“金字塔”,那么国民的法治素养就是这座大“金字塔”的牢固根基,切实提升国民的法治素养正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所在。 卢梭曾经说过:“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民的内心里。”法治作为现代民主社会的一项重要标志和治国理政的一项基本形式,要使之成为一种公众的信仰,不仅要求人们一切行为以法律为准则,任何行为都要恪守法律,而且要求全社会都要保持对法治的敬仰和推崇。就现实来说,要实现法治国家,每个公民都应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到如下两点: 一是敬法畏法,塑造法治精神。正所谓“有所畏而后有所无畏,有所为而后有所不为”,法律在限制我们“不该为”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可以为”的宝贵权利。“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体制下,法律并不仅仅是治国理政的工具,更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造福于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良法。只有每个公民敬法畏法,才能真正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守法用法、“有法必依”,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合理解决一切纠纷矛盾,这才是法治中国的恰当模式。 二是守法用法,树立法治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就拿“信访”不“信法”的怪象来说,如果人人都可以通过法外途径来获得额外利益,那法律自然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效用和价值。因此,一个社会不信法,那必定是一个乱世;一个人不信法,那必定是相当危险的。习总书记就曾提出:“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这是一个法治信仰的引领,更是一个法治政府的承诺。 严复曾言:“贫民无富国,弱民无强国,乱民无治国。”法治社会不但意味着优良而科学的政体,更蕴含着融洽和谐的人世生活秩序;法治中国不仅是良法之治的中国,更是具有良好国民法治品性的中国,是公民崇法信法守法的中国。希望每个公民都能自觉提升法治素养、放飞法治梦想,为共筑伟大民族复兴“中国梦”添砖加瓦。 (作者单位: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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