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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辉:"新战场"的正义守望者
作者:卢金增 张卫清 发布时间:2015-08-13 10:32:12
李宗辉,山东省阳信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1998年初秋,他从武警某部转业到县检察院工作。每逢同这位“老检察官”谈及部队的经历,老李掩饰不住的永远是那份自豪——战场有所不同,但我始终是个“兵”。 部队的历练磨就了老李那果敢、正直的品性,他用自己的青春年华,默默守望着高墙内的公平与正义。 不让维权法律打折 “你们虽然被剥夺了自由,但你们也有属于自己的权益,而我们驻所检察官有责任帮助你们走出困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是李宗辉在监区内开展集体法制教育时的一个场景。像这样的法制教育,十余年来,李宗辉已为在押人员讲了100余次,平均每月就有1次。而与在押人员开展个别谈心谈话的次数更是达千次以上。 “李检察官,你别说了,我一定坦白,争取从宽处理……”涉嫌抢劫的在押人员吴某刚入所时,对抗监管情绪非常浓,李宗辉在了解到该情况后,及时靠上去做疏导工作,最终使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要认真悔罪。 为畅通与在押人员的沟通渠道,李宗辉还特意制作了检察官约见卡,发放到在押人员手中。“我们想见李检,只要将约见卡放到门口处的约见箱就可以了,非常方便…”,在押人员刘某将约见卡投入约见箱的当天,李宗辉便约见了他。 不让监督“高墙”透风 驻所检察工作,在外人看起来无非就是“到监区内转圈、到办公室记录、与在押人员聊天……”,但对于身处其中十余年的李宗辉来说,这个转圈转得却不轻松。 “监督双方变成熟面孔,但还得冷起脸来找问题”就成为李宗辉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对此,李宗辉自有自己的见解:熟悉与提意见之间必须把握好一个度,而这个“度”就是法律。 2014年初,反贪局立案查处了张某行贿一案,而犯罪嫌疑人张某被羁押于看守所半月后,反贪干警即向李宗辉反映,在押嫌疑人张某可能存在内外串供情况。接下来的几天,李宗辉不动声色地对张某近期情况进行了摸排,不久就获取了看守所所医边某为其通风报信的重要线索。在侦破过程中,他充分发挥了解监管场所情况的优势,顺藤摸瓜,在一周时间内即将主要证据收集齐全。最终,边某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件虽然查处,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却警醒了李宗辉,接下来的时间里,共协助看守所完善规章制度20余件。监督不伤感情,配合不失原则,已成为李宗辉从事监所监督工作的一个智慧。 不让安防“螺丝”松动 监督看守所做好安防工作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是驻所检察官的重要职责之一。从干上驻所检察官的那一天起,“不让看守所发生一起责任事故”便成了老李肩头的重任。 2015年4月13日上午10点,看守所某监室一在押人员与其他在押人员发生殴斗,值勤民警即时向驻所的李宗辉进行了通报,李宗辉随即赶赴监区协助处置,……其实,这个场景只是一次处置突发事件的联合演习。 而这样的演习,李宗辉已不知参与了多少次。为了提升看守所安全防范能力,“警具械具、安防设施、卫生状况”三项检查工作已成为李宗辉每天雷打不动的“例行工作安排”。2009年,他提出了“超期羁押率、监管场所责任事故率、在押人员死亡率、派驻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率”等四项指标保持在零水平的“四零”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李宗辉已不记得曾开展过多少次安全防范检察,而档案柜里那厚厚的安全防范检察日志却记录下了他为了监管安全而付出的每一滴汗水。 坚守岗位是军人的职责,李宗辉将这项军人品质予以延伸,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他付出的是辛勤与汗水,收获的是平安与正义,驻所检察室被最高检授予“全国三级规范化检察室”,他本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而对于未来,李宗辉常说的一句话是:监管安全监督的责任永远在路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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