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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波:公正执法写正义 无悔青春耀检徽
作者:张星川 发布时间:2015-08-12 10:19:08
他做过法官助理,从事过法医鉴定工作……但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是他人生中最光荣的梦想。2008年,34岁的他毅然放弃从事十年的法官助理工作,从渠县来到大竹走上了检察工作岗位。七年来,他从办公室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做起,硬是靠着一股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拼劲,不断学习,不断前进,成长为一名公诉办案骨干。他,就是先后多次被表彰为“先进个人”、“优秀干部”的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诉检察官蒲波,2015年被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厚积薄发 崭露锋芒 1996年从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毕业,怀着做一名法律忠诚卫士的梦想,蒲波一直从事法律工作,而且还自学了法医专业,并取得了主检法医师资格证书。转瞬即逝,十二个年头很快就过去了,但最初的梦想却从未曾放弃。 2008年,蒲波迎来了人生一个重要转折点,34岁的他毅然再次择业,参加了检察院招录考试。都说成功只期待时刻有准备的人,成绩公布那天,他说这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日子,他终于如愿以偿,从老家渠县公考进入了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并被分配在办公室工作。梦想虽然照进了现实,但他觉得自己与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标准还是有很远的距离,司法考试就是这段路上的拦路虎。新工作才刚刚开始,家里的亲人也需要他照顾,而他又身在异地,这对一个而立之年又非法律专业出身的人来说谈何容易,他痛下决心,一定要啃掉司考这块硬骨头。于是他白天努力工作,晚上自觉学习到深夜,为了不耽误工作和学习,只有周末他才赶回离单位60多公里的家与家人团聚,照顾家人,而周一一早他又匆忙赶回单位上班。无论春夏秋冬、风霜雨雪,他从没有迟到,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年后他就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资格证书。 2009年12月,根据工作需要,蒲波被调入公诉科工作。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窗口,更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斗智斗勇、唇枪舌剑的主战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胜任公诉工作,就必须有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为尽快进入角色,他一方面勤思考、勤动手,专心研读法学理论知识,一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虚心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并通过积极参与办案来锻炼自己。五年来,他用坚韧不拔的冲劲和吃苦耐劳的拼劲,实现了“新手”到“老兵”的蜕变,成长为办案主力。他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210件246人,其中大要案85件,批阅、协助审查办案组各类案件142件172人,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2人,无一错漏,使400多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公正惩处,已连续三年摘取了公诉部门办案数的桂冠。 察微析疑 匡扶正义 “每次站在公诉席上,当那么多目光都汇聚到我身上时,我深深懂得这些目光里的期待,他们希望从我胸前的检徽,看到法律的尊严;从我的一言一行,看到正义的样子。我决不能让他们失望。”这是蒲波工作日记上的一段感悟,也是他匡扶正义的真实写照。 2013年底,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时,他果断以被告人陈某某、彭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却以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彭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出来后,他并没有因二被告人获得有罪判决而结束审查,他通过反复仔细推断,认为原判决认定罪名及适用法律不当提请市院抗诉,他的建议得到市院支持,该案被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他紧紧围绕被告人陈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将被害人罗某撞击,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置其生死于不顾,与被告人彭某一起故意将罗拖离公路60米,再拖过长达11.5米的麻地后,将罗推至9米高的坡坎下,隐藏遗弃后逃离,致罗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这一案件关键情节展开指控,并与被告人、辩护人展开激烈的辩论,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在他入木三分、有理有据的分析下,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合议庭采纳了他的公诉意见,对二被告人改变罪名重新作出了判决。 “庭审的成功不是光靠嘴说的,而是庭前做的”,这是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不仅如是说,也是这样做的,他对工作的细致、认真在科里是出了名的。2013年9月,他承办杨某某等12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在事实、证据或定性上存在较大争议,个别涉案人员的关系网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引起各界的关注。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该案有4名积极参与斗殴的同案人可能被漏诉,但因侦查机关未将4人列为犯罪嫌疑人,案卷中有关4人行为的证据少之又少,且这4人与其他犯罪嫌疑人均系朋友、亲戚,为案件的查处增加了难度。为了查清事实,他反复审阅了案卷材料,撰写2万余字审查报告,认真比对各犯罪嫌疑人的每一份供词,讯问数名犯罪嫌疑人多达40余次,并重新到案发现场走访在场相关证人,固定了4名同案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所起积极作用的证据,最终将4人追诉,并增加了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的另一罪名。出庭支持公诉那天,正值他感冒未愈,拔下还没输完点滴的针管,就直奔公诉席,面对着由8名辩护人组成的强大阵容,面对旁听席上的四十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及社会各界人土,他没有胆怯,而是充分运用无可辩驳的事实和完美的证据链条,环环相扣,义正辞严地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与被告人、辩护人唇枪舌战,据理力争,驳斥了被告人、辩护人的一个个狡辩。庭审整整持续了一天,在有力的指控和扎实的证据面前,4名被追诉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人民法院最终确认了起诉书的指控,对16名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使得这起在当地颇有影响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不容情 人更有情 刑罚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是为了教育。在公诉人的岗位上,他的心里对案件却有另外一片温情的理解,“法律虽然是冷酷的,但人是温情的,能够点燃一盏心灵的灯,唤醒迷失的灵魂,那才是公诉人的真正的价值实现”。 “蒲科长是真心为我们工人着想的,我们愿意相信他。”这是大竹县工业园区的一群工人的真心话。2013年,高某等三人合伙出资承建了大竹县工业园区内“中国西部鞋城”标准厂房及配套房用房第一期建设工程。2013年11月,兰某等人与高某达成协议,招集了秦先应等100余名农民工对该工程进行粘贴瓷砖、抹灰、防水、地坪工程等,后各项工程验收合格。2014年4月,兰某等人多次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工资,但高某等人以各种理由推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催促,并于2014年5月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但均无效果。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时,他没有就案办案,多次到工业园区实地走访,查找证据,并带领公诉科干警一道前往重庆,耐心给高某等人讲事实,摆道理,宣讲法律政策。在他的帮助下,仅用一个月时间,高某等三人就在2014年7月付清了兰某等100多名农民工共计1017277元工资。“谢谢蒲检察官,我们拿到工资了”。当工人们拿到工资的那一刻,他长嘘了一口气,满意的笑了。 他对执法为民有最朴素的理解,只要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在不被法律所禁止的情况下大胆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常某因其女与男友邓某为小孩的奶粉问题发生纠纷,用菜刀将邓某砍成轻伤。公安机关通过调解,虽双方遂达成一致意见但因症结未解一直未履行。2015年4月该案以故意伤害案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过程中,他认为本案系翁婿之间因家庭琐事导致的矛盾纠纷,后果并不严重。若提起公诉,可能导致双方关系恶化,不利于家庭情感的修复,甚至会出现互为仇人、家庭破裂等严重后果。如果能够通过调解,通过法、理、情的教育和疏导,让双方自觉认识到各自的不足,达成和解,珍惜亲情,重修于好是处理本案的最好结局。于是,他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承办人详细了解情况,走访被害人及当地群众等,充分了解双方以前的关系状况,找到了问题久拖不决的根源和矛盾的症结,用法、用理、用情,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认识到各自的过错,翁婿重归于好。这件长达三年之久的故意伤害纠纷案成功和解了,濒临破裂的翁婿亲情得到修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他是接触当事人最多的检察官,但正因其人性化办案,坚持公平与公正,所办案件无一例上访,所有被他送上审判席上的被告人没有一个对他心存仇恨,有的只是敬畏和诚服。他说,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就必须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选择了检察工作,就要对得起胸前的检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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