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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法院法官拒收红包保廉洁
发布时间:2015-08-10 15:38:22


    本网讯(李全胜)  日前,新疆精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曹瑞峰将一个封好的红包交到该院纪检组。经查验,里面装有10000元现金。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该院纪检组主动找到当事人,将红包及时退还,让公正廉洁司法的力量得到最充分的展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钟某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诉至精河县人民法院。钟某某到该院民一庭咨询,准备将黄某和2家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该院民一庭法官曹瑞峰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多次约黄某和2家建筑公司法人进行调解。钟某为了感谢法官对其反映的问题的关心和耐心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于7月31日到民一庭了解案情进展情况时将一个红包放到法官曹瑞峰的办公桌上。曹瑞峰法官发现后,立即原封不动将红包交给院纪检组。

    该院纪检组在退还红包时,主动向钟某阐明了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立场,并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有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司法廉洁的良好法治氛围。

    截至目前,该院法官拒收当事人款物共计14次,其中院党组主要领导4次,党组成员3次,立案庭法官2次,民一庭民二庭法官2次,执行局法官4次。

    今年以来,精河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忠诚教育”、践行“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和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专项活动。全院法官把廉洁看成是自己的生命,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始终保持全院干警清正廉明的本色。全院各位法官拒收当事人、律师款物礼品的事迹,再次维护了全院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赢得了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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