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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法院做好退休老干部“四就近”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07 16:05:09
本网讯(魏芸 张宏) 近一段时期以来,新疆哈密市法院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规定》,贯彻落实“四就近”规定,即“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精神,做好退休老干部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工作。 6月30日,哈密市法院党组书记黄永军专门召开会议,安排并部署将退休老干部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及办理期限。要求大家充分认识退休老干部是法院工作和社区工作的结合体,要切实发挥法院与社区的工作职能和地域优势,真正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7月1日,该院主要负责落实“四就近”工作的机关党委负责人张宏召集所有退休老干部齐聚一堂,为他们解释“四就近”工作的目的及要求,并明确告知老干部们,党组关系转移到社区并不意味着法院今后就与老干部们无关了。法院将一如既往,不定期到老干部家中慰问,了解老干部的实际困难,及时与其所在基层组织联络,联合解决老干部物质和精神生活所必须。 截止8月5日,经过挨家挨户走访说服和帮助办理,哈密市法院基本完成老干部们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35名退休老干部已有31名签订了党组织关系转移协议,剩余4名因人在外地不能及时赶回,但承诺在8月31日前转移完毕。 据介绍,此次转移党组织关系是依托社区这个平台,让老干部能够更方便的参加活动、享受服务、发挥余热。老干部“四就近”工作要求既是一种创新,也是今后老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哈密市法院将再接再厉,推动老干部“四就近”工作更上一层楼。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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