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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中院“三明确”严防干警违纪违法
发布时间:2015-08-06 10:12:23
本网讯(韦杰) 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廉洁司法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防范和监督职能,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防干警违纪违法,确保司法职能顺利履行。 明确监督职责。构建法院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法院各项监管制度,认真履行监督领域全覆盖、依纪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的监督责任,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做到管理无盲点、举报查证无遗漏、廉政建设有保障。 明确监督措施。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完善干警请销假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制定出台催办、督办工作制度,公务车辆、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以及加强廉政谈话等工作形式,明确监督事项,使各项制度规范能够真正覆盖到审判执法办案和日常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明确监督内容。将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构建家庭、单位、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重点对有影响有反映的一些诉讼、执行案件的个案监督。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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