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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力:主动适应新常态 开创检察工作新篇章
作者:齐力 发布时间:2015-07-28 13:24:50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第一次提及“新常态”以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已逐渐成为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高频词汇。“新常态”一词对正确把握新的历史形态下检察工作前进方向,同样具有现实借鉴价值和引领作用。为此,笔者结合荣县检察院实际,就如何主动适应新常态,开创工作新篇章进行了积极实践与思考。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五个自贡建设 一是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实施规划,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为“五个自贡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严肃查办危害重大改革举措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的职务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更加注重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激发社会活力。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牢固树立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理念,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积极参与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坚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重拳出击。结合办案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落实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健全落实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调查制度,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及背后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三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积极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期待,着力引导相关问题进入法治解决的轨道。主动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地方党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涉及司法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预见和判断,在检察工作中及时准确地回应。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运用各种手段,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坚持和信仰通过法治轨道解决问题。 二、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查办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 一是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惩防并举两手抓。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国有企业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案,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案,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案,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案,以及在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等领域案件,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确保强农惠民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提升查办案件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其惩治功能。主动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新局势、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趋势、新状态,着力提升办案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法治理念与司法方式的转变,凡应立案的均依法立案,凡应采取强制措施的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切实加强现代侦查装备和信息技术运用,加快侦查信息共享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更好发挥反贪反渎工作在惩治腐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中的特殊作用。 三是深化预防工作的多样化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其腐败。切实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创新和推出预防手段的多样化。着力开展个案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系统分析职务犯罪规律,从宏观层面,体制机制层面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与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工作联系制度,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着力开展专项预防。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征地拆迁、工程监理、工程款项结算等环节的同步监督。着力开展预防调查。针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性”调查;围绕发案单位的制度管理漏洞和引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开展“救济性”调查;针对有关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开展“诊疗性”调查,通过调查,发送检察建议,对症下药。同时,认真做好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治本对策建议。坚持开展廉政教育“五进”活动,着力打造和创新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廉政公益广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效果。 三、主动适应法律监督新常态,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生命线。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始终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强化自身监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同时,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特别是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让受到侵害的权益一定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一定得到制裁和惩罚,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与品质。牢固树立监督是检察机关“基本功”的观念,注重提升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全面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坚决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有权人和有钱人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的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犯罪。进一步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自觉接受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检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发展。坚持主动宣传,主动引导,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把法治建设布局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切实担当起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责任。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处和预防行政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清除依法行政的绊脚石,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政府行为严格走上法治化运行轨道。另一方面,把检察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与创新。着力加强和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建设,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专项整治工作载体,落实社区矫正,社会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自贡建设。 四、主动适应从严治检新常态,着力打造五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理想信念坚定。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真廉洁的政法队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理论教育在干警中内植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荣州检察沙龙”为平台,通过举办专题辅导、主题研讨、交流座谈、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使全体干警学习和接受最新政治理论,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使全体干警在深化学习中更新观念,在统一思想中适应新常态,其理论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更富激情、使命担当更加清晰,务实清廉更有提升。 二是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坚持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完善教育培训、人才选拔、培训管理等机制。以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别是紧缺适用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采取“自身造血、外力输血、实战养血”的方式,通过公招、考调、选调等途径,引进各类专业人才。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组织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岗位培训,更新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技能,运用法治思维,坚守职业伦理。加强检校合作,定向委培双学士、硕士研究生,以及自主培养硕士研究生,有效解决了干警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引领广大干警端正思想理念,提升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增强执法办案、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科技信息化运用等能力。 三是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队伍清正高效廉洁。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检察院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穿上“隐身衣”的四风“变种”问题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继续整顿会风、改进文风、转变作风。严格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靠制度管事管人管权。严格办案纪律、人事纪律、财务纪律,用铁的纪律规范职务行为。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检察,强化责任追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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