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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网络查控显威力 车祸伤者终获赔
发布时间:2015-07-10 14:00:30
图为执行法官将现金支票交给申请人 本网讯(方新华) “感谢法官不辞劳苦为我东奔西跑,让我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近日,经过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陈某领到自己的伤残赔偿款后,感激地对法官说道。 2011年6月18日,陈某驾驶摩托车途经于都县岭背镇金星村茄子坳三叉路口路段时,与林某驾驶的从右侧叉路口驶入实施左转铲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陈某分别构成九级、十级伤残。经法院调解,林某自愿向陈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51000元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此后,林某却常年躲在外地打工,一直未按协议向陈某作出赔偿。2013年1月4日,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林某的财产进行了多次调查,也多次到林某家查找,均未果。 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无法正常工作,一家六口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妻子也因此离家出走,给陈某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法官了解情况后,一面对陈某进行司法救助,一面加大对该赔偿款的执行力度。2015年6月,执行法官在全国法院执行查询系统上查到林某的妻子在广州的帐户上有存款,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前往广州,终于为陈某顺利执行到赔偿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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