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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法院邮寄立案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15-07-09 10:08:44


    本网讯(侯仙婷)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本着便民利民的意识,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的立案方式,多措并举解决立案倍增新难题。

    生活在重庆的王某与安乡本地人结婚,两人在不同地方务工,长期两地分居,影响了夫妻感情,遂想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管辖地在被告住所地即安乡,离王某的居住地较远,王某也忙于工作无暇奔走于两地,于是向安乡法院电话咨询立案的相关事项。 

    安乡法院在接到电话后详细了解了王某的具体情况,立案庭经多方商榷,建议王某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法院,法院再根据其提供材料予以确定是否立案。立案庭负责人一方面将立案所需材料、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及电话告知王某,另一方面还允许当事人的诉讼费暂缓至开庭时再缴纳,待确定开庭时间后再通知王某赶来安乡参加庭审。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明和热情帮助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近日,安乡法院立案庭在收到并审查该当事人的立案材料后已经予以立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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