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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通过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晒”老赖
发布时间:2015-06-30 09:12:16
本网讯(刘振华) 为破解“执行难”,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频出“新招”,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无一例外全部列为失信人,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电视、大头贴等形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曝光,编织了一张立体的“执行威慑网”,有效提升了执行曝光威慑力,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无处可逃”。 一是制订公布失信人名单制度,凡执行案件受理后经通知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列为失信人。 该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收到案件5日内应向被执行人邮寄或直接送达执行通知书及公布失信人执行决定书,在收到案件10日内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上传至全国法院执行管理系统。综合科每周五对失信人名单上传情况进行统计,对无故不上传失信人名单的庭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承办人在收到案件一个月内应将未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大头贴照片及失信人基本情况按格式编辑好交综合科,综合科负责大头帖在微信上的上传发布工作。 二是开通“灵宝市法院执行局”微信公众号,借助微信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实现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 只要通过手机微信扫一下微信二维码或者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灵宝市法院执行局”,手机上马上会出现“灵宝市法院执行局”字样,点击“关注”后,进入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设计分为执行资讯、执行公开、执行曝光三大板块。执行资讯板块下设四个菜单,分别为法院官网、执行法规、执行动态、规章制度。在执行动态栏目中,执行局将最近的工作动态、重大案件的执行信息予以公布,当事人通过阅读典型案例及法律常识,提高诚信意识,促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执行公开栏目下设五个菜单,分别为被执行人查询、失信人查询、司法拍卖、法官名录、我要咨询。当事人可以在执行公开栏目查询所有执行案件的信息,并向执行局询问有关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执行曝光台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彩色大头帖照片及其失信情况予以公布,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使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与其个人名誉、生存空间直接联系,迫使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缓解执行难。 当事人关注“灵宝市法院执行局”后,只要在最下面对话框里输入“灵法执行”,就能与执行局进行“点对点”的沟通,了解法院执行流程,获得指导信息、查询案件进度、联系案件主办法官,执行局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会第一时间予以回复。 三是设立电视《曝光台》,通过新闻媒体晾晒失信被执行人。 2015年6月1日,该院与灵宝电视台签订栏目合作协议,约定由灵宝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曝光台》节目,每月播出两期。2015年6月8日,《曝光台》首期节目正式播出。在首期栏目里,《曝光台》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事项发布了通告,凡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广大群众如发现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或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情形的,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提供线索或协助法院查获被执行人财产,而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曝光台》播出后,该院把视频同步到“灵宝市法院执行局”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发布,任何人任何时间均可随时观看《曝光台》已播节目。 四是张贴大头贴公告,通过社会舆论压力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灵宝市法院执行局制作含有被执行人大头贴的公告,在被执行人所在村委、村里主要街道、工作单位予以张贴,让被执行人相熟的左邻右舍对被执行人不讲信誉的行为予以谴责。 截至6月2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全国执行管理系统共计上传失信自然人2090人,失信法人88个。在微信曝光台曝光失信人284人,在电视《曝光台》栏目上曝光160人,张贴大头贴公告362张68人。通过上述方式,在灵宝市辖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失信被执行人纷纷找到案件承办人自觉履行义务,要求撤回其曝光头像。经统计,制度和措施实施以来,共有14名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总标的达110万元。 确立曝光失信人制度、开通执行工作微信公众号、设立电视曝光台是增加人民群众与执行法官沟通渠道,完善执行公开的一次新的尝试,对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执行公信力,破解执行难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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