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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法院交通事故案医疗费先予执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5-06-24 11:09:47


    本网讯(傅一波 肖震球)  “谢谢你们,这20万真是救命钱,为法官的救死扶伤精神点赞!”6月23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孙珊亲属3人特意来到法庭向法官们表达感谢之意。

    据悉,5月12日,孙珊在红旗大道人行横道横过马路时,被刘某驾驶的轿车撞成重伤,被立即送入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不到一个月时间便已花费医疗32万元。除刘某支付8万元外,其余均系伤者家属筹借支付。在一家人一愁莫展时,有人帮他们出了“金点子”——“到法院交通法庭去看看有没有办法。”孙珊家人来到法庭后,经过咨询后,向法院立了案,并申请先予执行刘某车辆所在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20万元用于抢救伤者。法庭立即开辟绿色通道为其办理先予执行工作,当天即向保险公司送达了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保险公司也非常配合,很快就将20万元支付至医院账户。这事让伤者家属在悲伤中满怀感激,于是特意前来感谢法官。

    据该庭法官介绍,为抢救事故伤者,这种“好事”在法庭很正常,经常上演。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就经过伤者申请,法院向保险公司下裁定书已向19名伤者先予执行救命款210余万元,获得众多当事人的点赞。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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