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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双微平台增设专栏弘扬邹碧华精神
发布时间:2015-06-12 10:53:27
本网讯(李斌斌) “法官当如邹碧华”,是社会各界对邹碧华职业品质、职业素养的最佳注解。法官邹碧华燃灯者的精神,值得每名法官学习。 为了学习纪念时代楷模邹碧的先进精神,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专门开设了“传承邹碧华精神”专栏。此专栏以发表邹碧华的先进事迹、工作理念、学习感悟等为主要内容,号召全院干警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同时向社会宣传邹碧华事迹。此专栏的图标,采取不固定式,以文章内容为出发点进行选取,做到图文并茂,争取最大限度的诠释邹碧华精神。 专栏受到干警们的热烈欢迎,干警们说:“有了这个专栏,可以随时随地的学习法官邹碧华的先进事迹了。”干警们在工作之余,相互交流心得体会。尤其是邹碧华所著《审判要件九步法》,干警们纷纷从图书馆中借阅,它现在成了图书馆里的“借阅明星”。 邹碧华走了,但他却为这个时代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每名法官学习的榜样,鸡冠区法院要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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