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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飞机票遭拒 “老赖”主动还钱解禁“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5-06-11 09:50:23


    本网讯(赵永超 张华)  2015年6月10日,河南太康法院执行庭的执行法官程敬梅接到一位失信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他对程敬梅法官说,他要及时履行法律判决的义务,解禁老赖“黑名单”。当天即筹集到19000元亲自交到法院,并就剩余部分款项同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某部分履行了法律判决的义务,且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还款协议。程敬梅法官决定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暂时撤销。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3月2日,受害人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沿211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90KM+100M处时,因道路现场西侧有被告张某、郭某堆放的沙子,占据路面,且道路沙堆无明显警示标志,受害人操作不当翻车,造成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受害人的父母、妻子及两个孩子一纸诉状将张某、郭某及太康县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太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2014)太民初字第7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某、郭某承担各项费用损失89368.34元,太康县公路管理局承担各项费用29789.45元。判决生效后,张某、郭某一直拒绝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

    程敬梅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张某、郭某的个人财产,均未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在穷尽了常规执行方式后,程敬梅法官遂将张某、郭某两人录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2015年6月6日,张某在购买飞机票的过程中,被机场工作人员告知其被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而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给太康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打来电话,主动要求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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