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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法院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08 10:07:19
图为活动现场 本网讯(孙瑾) 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5日,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广西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上街头,宣传新《环保法》,旨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当天上午,恭城法院的法官们来到了该县中心广场摆设展台,发放环保宣传材料,并对就前来咨询的市民进行详细的法律问题解答。宣传期间,共发放资料3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近百余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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