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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法院获评马鞍山未成年思想建设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5-06-01 11:08:47


    本网讯(陈苗苗)  5月28日下午,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美德少年”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会议上,博望区法院被马鞍山市文明委表彰为“马鞍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博望区法院继荣获“2013-2014年度青少年维权岗”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全市法检系统中唯一获得该项荣誉的单位。同时,王冬梅法官被评为“马鞍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博望区法院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为出发点,采取有力措施,探索工作方法,在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立足审判,寓教于审。严把审判关,指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经验丰富的法官审理涉少案件。在涉及变更监护人,追索抚养费、抚育费、探视权等案件中,关注未成年人的诉求,让其充分表达真实意愿。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在审理以被告人刘某、陈某为代表的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案件时,不公开审理,通常判处非监禁刑,努力在教育改造未成年人犯的同时维护其人格尊严,使之弃恶从善。强化调解意识,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对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将调解工作向诉前延伸,向判后延展,力争调解和好,避免因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对存在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家庭暴力行为的父母,严厉批评教育,引导其采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子女,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强化教育,注重实效。在依法做好涉未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打造未成年人维权岗。推荐3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一线法官分别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日常的法制教育工作。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宣讲法律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抵御诱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开展未成年人主题开放日,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成立“青年法官校园讲师团”,探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新形式,寓教于乐,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强烈渴望和浓厚兴趣。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王冬梅等法官能够紧密结合岗位职责,用法、用情、用心为未成年人撑起爱的天空。

    以点带面,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博望区法院在自身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司法局、社区、家庭等社会各界沟通,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定期会同社区矫正机关对未成年人犯进行判后回访,了解他们在改造期间的表现和思想转变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处理。认真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惑,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关心,能够尽快树立信心,努力改造。依托基层法庭、“法官便民联系点”,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群众参与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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