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扬云 农彦兰) “刘哥,你女儿在哪里读书,你前妻是否回来探望孩子,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收取你们财物的情况吗,法官有其他违纪行为吗?”这是5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2位干警到宁明县海渊镇海渊中学回访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时,与刘某交谈时说的话。
为进一步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真实意见和想法,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官依法廉洁办案,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该院组成案件回访组,对法官所办结各类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对法院审理、判决案件的真实意见和想法;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当事人是否按照判决书和调解书的规定履行义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收取当事人的财物、介绍律师、接受宴请等十多类不廉洁的违纪违法行为。
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了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思想动态,有效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果。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的活动,不但有效加强对法官办案行为的监督,确保法官依法廉洁办案,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