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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 将乐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5-05-21 15:11:27
图为活动现场 本网讯(汤晓慧) 5月20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森林公安分局、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站等部门深入辖区内的南口乡,利用群众墟日赶集的时间开展联合执法宣传活动。 该院选取近年来办结的非法捕捉、猎取、收购、出售国家珍贵野生动物的典型案例,制作成手册及展板,通过鲜活的案例提高群众百姓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同时,重点宣传国家和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共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余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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