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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规范管理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0:51


    本网讯(宿伟光 杨朝辉)  黑龙山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对各个工作领域的管理考核,努力从“面、线、点”三个方面构建规范化管理机制,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的发生。

    一是抓“面”。周一实行早点名制度,日常通过指纹签到上下班。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庭审、干警是否在岗及是否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进行全面检查,列入考核目标中,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个人考核档案。考核好的,作为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奖励依据,考核差的,通报批评,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去年以来,通报4件5人次。

    二是抓“线”。坚持层级负责岗位目标管理,制定各级领导的岗位职责,确保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条条有人管,事事有人问,形成法院、部门及个人的“三级”层级管理体系。进行层级考核,考核结束后,排位前三名的部门和干警予以表彰,考核位次靠后的,给予黄牌警告或免职,主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抓“点”。制定审判、执行工作人员、书记员、综合部门人员和后勤人员岗位职责,实行三个百分考核,即对庭长、审判长(合议庭)、干警均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排前三名的予以表彰,并优先提拔、任用,审判长考核位次后2位的,给予黄牌警告或免职,法官(执行员、包括合议法官)、辅助法官(辅助执行员)、书记员及行政综合部门干警排名后2名的给予待岗处理或调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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