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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增强普法针对性
发布时间:2015-05-15 13:39:45


    本网讯(韩春莹)  针对乡村群众法律知识相对匮乏、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权益急需法律保护的现状,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延伸审判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开展法律“五进”活动,着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受到辖区干群的一致好评。

    一是开展巡回开庭进农家,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功效。二是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确保全区所有行政村均有法院干警入驻联系;同时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活动,强力推进平安建设。三是法律培训进乡村,每季度将各乡镇人民调解员、村两委成员集合起来集体培训一次,培训重点是涉及“三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调解技巧,提高村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及依法治村的水平;四是法制课堂进校园,选派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工作的刑事法官担任乡村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切实增强乡村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五是普法宣传进集市,利用农村赶大集、庚会的有利时机,开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满足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迫切需求,有效降低和减少民间纠纷,促进农村和谐与稳定。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已巡回审理案件160件,调撤率达89%以上,开展各类法制培训20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7000余份,80%的行政村达到户户均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同时,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达30起,防止矛盾激化15起,就地现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110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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