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卢才德) 近年来,广西横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细微之处入手,时刻恪守“心中有民”的理念,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把司法救助纳入便民利民的主要服务内容,做到明确救助对象,不断完善救助方案,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温暖。
该院在审判实践中,结合当前开展的“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鼓励法官深入基层一线,与当地干部群众零距离谈心交流,直面群众诉求,向群众宣传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以此解决因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加大减免缓诉讼费、执行救助、刑事被告人救助等困难群体救助活动的基础上,该院还把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有机结合起来,扩大援助范围,加大对残疾人、孤寡老人、赡养、抚养案件、工伤、医疗事故及经济确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但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努力提升法院、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
据统计,该院2014年共为943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68.30万元;今年1--4月,共为65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1.18583万元;2014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102件次(其中民事诉讼法律援助79件,刑事辩护法律援助23件);自2012年设立执行救助金制度以来,共对22件案件4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6.47万元,切实为弱势群体送上了司法温暖,深受人们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