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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温暖群众
——广西横县法院开展“四有”教育服务群众二三事
作者:卢才德   发布时间:2015-05-07 10:22:55


    广西区横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审判活动中,始终把“审判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目标。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该院从细微之处入手,时刻恪守“心中有民”的理念,以过硬的司法作风和娴熟的司法技巧服务好身边的群众,获得了当事人由衷的赞叹。

    判后答疑,农民工拿回辛苦钱

    横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针对赢了官司却拿到不到钱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判后答疑,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双赢效果。

    2012年5月和9月,被告刘某两次请原告黄某等13人为其牛场打水泥地板。黄某等13人两次共打了2856平方米,报酬合计2.8万余元。完工后,黄某等人多次向刘某追索报酬,但刘某均找各种借口拒绝支付,黄某等人遂诉至该院校椅法庭。多次调解无果,该庭依法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付清所欠的劳动报酬。

    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等13人并没有等来自己的辛苦钱。法律知识贫乏的他们多次电话或到法庭联系承办法官,询问为什么赢了官司却还拿不回钱,要求一定要帮他们拿回辛苦钱。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地安抚黄某等人,告诉他们如果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通过执行程序拿回劳动报酬;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刘某,告知其有能力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希望刘某能主动履行义务。经过多次耐心地进行判后答疑,1月19日,刘某主动履行了债务,黄某等13名农民工终于顺利拿回了血汗钱。

    两牛相撞伤人, 法官三进村调解促和谐

    处于矛盾最前沿的基层法庭,法官办案更需要深入一线,直面群众的诉求,才能有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1月14日,该院校椅法庭在承办法官3次进村调解后,一桩因耕牛伤人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4年11月,在横县陶圩镇大塘村委甘谷村,钟某森驾驶的牛车与被告钟某银驾驶的牛车会车时,钟某银的牛突然冲撞钟某森的牛,冲撞中导致钟某森受伤,随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钟某森的妻子及三个儿子作为原告认为钟某银在此事件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得知原告与被告不仅同村,而且有亲戚关系,若贸然下判可能会造成两家亲情缺失。基于此,承办法官决定进村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在村委的协助下背对背做调解工作。第一次进村,被告钟某银抵触情绪很大,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愿赔偿,调解工作无法开展。第二次进村,被告钟某银愿意赔偿四原告,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没有达成一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前两次进村做工作的基础上,在承办法官第三次进村后,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各让一步,最终当场履行协议,双方得以再续亲戚情。

    执行救助温暖特困人员

    为更好地解决执行案件特困人员的实际困难,横县法院从体现对涉诉特困人员的司法人文关怀、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高度出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积极进行救助。

    该院在集中执行交通事故、故意伤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中,执行人员根据平时掌握的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状况和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情况,初步整理出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多为没有赔偿能力的农村青少年或正在服刑案犯,致使这些案件经穷尽执行措施,仍然无法取得实质性效果,难以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各申请执行人或因为家中主要劳动力死亡而失去稳定经济来源、或因受害人肢体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并需要巨额花费继续治疗等原因,家庭都特别困难,有的甚至到了生活无以为继的地步,给社会的稳定带来诸多隐患。

    为了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该院执行法官充分利用下乡执行和周末等时间对这些特困人员家庭进行了走访和核实,调取证明材料,指导他们填写申请表格,积极帮助他们申请执行救助金。该院自2012年设立执行救助金制度以来,共对22个案件46个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额6.47万元,为弱势群体送上司法温暖。

    执行救助就像一个小火把,可每一把火都会点亮一个希望,给予一丝温暖。一把一把的小火汇聚成大火,一点一滴的小爱汇集成大爱。横县法院用实际行动让因意外伤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在寒冬里感受到了司法的阳光和党的温暖。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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