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在当前司改下对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思考
作者:王文华 张伟   发布时间:2015-04-08 16:14:33


    在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关系到稳步推进全面深化司法、强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随着中央提出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社会各界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少数人,包括一些法院干警对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独立的司改精神存在错误解读,甚至认同法官应当去政治化,才能加强审判独立等观点,这样的观点是人为将党的领导和审判独立二者对立,误导受众。

    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党的领导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动摇的根基,也是司改进程中坚定不移的根本方向。由此,应当看到法院内部干警中出现这样一种论调,充分暴露出人民法院“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政治建设上存在严重问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有待提高。

    究其原因:

    1、人民法院办案压力巨大,“重业务审判业绩”的思想使思想政治工作定位出现偏差。近年来,人民法院办案数量逐年增加,办案压力巨大,一些领导就此认为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所以狠抓审判业务工作,只重审判业绩,忽略了思想政治工作,使得政工部门成为服务性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迁就业务工作,以致思想政治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这一革命的制胜法宝的作用。

    2、缺乏思想政治考核指标,让思想政治工作浮于表面。虽然人民法院的政工部门在平时积极开展了一些思想政治工作,但由于干部考核体系中缺乏思想政治表现方面的考核指标,对干警的思想政治表现不能像其工作业绩一样予以量化评价,从而让思想政治工作成了一阵风,没有达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效果。

    3、干警思想观念存在“唯业务论”的误区,一方面不愿意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放松了思想政治学习。干警普遍认为钻研审判业务是务实,搞政治工作是务虚,认为只要扎实提升业务能力就行了,思想政治学习应付一下就好了。在这样一种误区下,干警一方面轻视政工工作,认为搞政工工作是务虚,难出成绩,所以不愿意到政工部门工作,或者不安心搞政工工作,一心只想调出政工部门;另一方面对政工部门组织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积极、不认真参加,放松了自身的思想政治学习,以致思想政治素养不够硬。

    4、基层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党员干部没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组织和党员的直接纽带,是团结和稳定党员、保持和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本单位。实际中,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民主生活和其他思想政治活动过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的党员干部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起到带头作用。

    当前,司改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的社会形势下推进。对此,应当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发狠力,确保人民法院干警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可靠。具体建议:

    1、在工作定位上,摒弃“重业务审判业绩轻思想政治工作”的错误观念,牢牢箍紧“紧箍咒”,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政法机关作为党的“刀把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为了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应当充分认识到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越抓越紧。因此,要摒弃“重业务审判业绩轻政治工作”的错误观念,纠正让思想政治工作迁就业务工作的错误做法,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2、在力量配备和保障上,提升政工部门的地位,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充实政工力量。首先,改变过去将政工部门作为审判业务辅助部门的定位配置,将政工部门提升至应有地位,提升政工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在院党组的地位,在职级升迁、评优评先等方面对政工干部予以适度倾斜。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使干警感受到政工部门和政工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使他们愿意到政工部门工作,在政工战线上作出贡献。其次,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充实政工力量。主要一方面要在人员调配方面充分考虑到政工工作的需要,在人员力量上给予充足安排;另一方面加强对政工部门人员的理论和工作技能培训,使他们不断提升政工能力,增强队伍水平。

    3、在政法干警考核体系中增加思想政治考核指标,将思想政治考核内容纳入干警考核体系,使思想政治工作抓踏有力。应当结合政法机关实情和需要,在干警考核体系中增加思想政治考核指标,将思想政治考核内容纳入干警考核体系,对干警的思想政治表现一一量化考核,并将思想政治考核内容置于整个考核体系的首要位置,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的干警将在考核及评优评先、职级升迁等事项上予以一票否决,将思想政治工作变虚为实,抓踏有力。

    4、建立完备的思想政治考察、培训及问责机制,确保干警立场坚定、忠诚可靠。一是要对新招录人员进行系统的、规范的思想政治考察和培训,把好入门关;二是要对初任法官开展严格的、专门的任前思想政治考核,把好选任关;三是对干警进行定期的、专门的思想政治培训,并对培训效果予以严格考察,把好培训关;四是对在思想政治方面表现不好的干警,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予以调查和追究责任,把好问责关。

    5、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政治素养。基层党组织应当通过组织干警进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活动之中,来引导和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政治立场。党员干部应当起到带头作用,不放松思想政治学习,铆牢政治立场,遵守组织纪律,通过自身言行示范,带动其他干警提升政治素养。

    (作者单位: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