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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清:生如夏花之绚烂 死如秋叶之静美
作者:蒋艳   发布时间:2015-04-03 13:59:09


    春分过后,清明将至。二都平原草长莺飞,油菜花黄,一片生机盎然。我们亲爱的同事陈建清就长眠在这片花海中,他的老家也在这个叫“陈氏祠堂”的村落。

  陈建清,1988年师专毕业后被分配到石门县二都中学教书,因才华出众,两年后被选调到县政法委,1991年检察院办公室缺写手,又被调到湖南省石门县检察院工作。他的第一个工作岗位是在办公室写材料,因文字功底好两年后被调到反贪局。

  1995年元月,我通过公招进入检察机关,被分配到反贪局担任内勤,前任内勤就是陈建清。在办交接手续时,领导高度评价了他的工作,说他既要参加办案又要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工作中常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他办案时“像一头小老虎”,冲在前面;写材料时常熬通宵,耐得住寂寞,要我向他多学习。我接过陈建清移交的工作,天啦,反贪登记台账、卷宗、工作报表、计划、总结、反贪数字分析、综研调研,一大堆的材料让我感到压力山大,而他那胜似行楷的文字让我瞬间对这张“包工脸”(他皮肤较黑)肃然起敬。

  陈建清从反贪调到公诉后,我们的接触也多了起来。发现工作中他很严肃很认真,生活中却是一个很有趣、很幽默也很好接近的人。因为年龄接近,我们经常在一起开玩笑,他肚子大脖子短,一笑眯眯眼,在一次全院合影后我发现了他这个特征,给他起了个外号“咳马鱼儿”(小蝌蚪的意思),他又气又笑,用二都土话骂我。

  去公诉后陈建清很快进入了角色,成了业务骨干,办理了很多大要案,同时他在省、市内外刊有多篇调研信息、论文发表。连续几年他每年都被评为优岗,受到县政府的嘉奖。这期间,我们也经常观摩他带班出庭。印象最深的是1996年,当时湖南省金额最大的盛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我院提起公诉,公诉人就是陈建清。虚开增值税发票在当时是新型罪名,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对本案证据百般刁难,甚至在发表辩护词时做了无罪辩护,而陈建清从向法庭宣读证人证言、出示证据,到发表公诉词、答复辩护人意见,始终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律,做到有礼有节、不卑不亢,最终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被法庭采纳,主犯盛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

  陈建清的弟弟在县城某市场从事个体经营,在一起针对外来商贩的群体性事件中参与了打砸,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批捕。那段时间他很郁闷很烦躁,但在弟弟案件的处理中他始终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这件事让我们对陈建清很是佩服。

  1998年10月,在即将参加市院组织的公诉人论辩赛前夕,陈建清生病了。开始以为只是感冒发烧,住了几天院后却越来越严重,高烧始终不退,只得转去省城湘雅医院。在那里病情依然没有得到缓解,即便通过当时刚刚兴起的互联网远程求助于上海的专家,也还是没弄清他到底得了什么病。

  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早晨我去上班,民行科的同事告诉我,“陈建清走了!”我脑袋懵了一下,没反应过来,然后他又说了一遍,“陈建清走了!”“走了!他不是才转到湘雅医院吗?!”我抑制不住大哭起来。那年陈建清31岁,我28岁。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经历熟悉和亲近的人的死亡,既不愿相信又无可奈何。

  他走了,走得是那样匆忙,他走时来不及跟同事告别、跟老母和妻子交待;他走了,桌上堆得象小山高的书籍、柜子里的10多本卷宗,他来不及移交给同事;他走了,桌上的钢笔还搁在那里,那份没有写完的起诉书还摆在桌上;他走了,他走时甚至没来得及看他刚读幼儿园的儿子一眼……

  他出殡的那天,送他走的,除了亲人、同事、朋友,还有他教过的学生,村里的乡亲,更想不到的是,那个他办的盗窃案被判刑后释放出来的年轻人,在他的坟前长跪不起,他说自己犯罪后,是陈建清一直在教育他、鼓励他,使他脱胎换骨、重新对生活燃烧起希望,而现在还不曾报答,恩人却走了……

  今年是2015年,陈建清离开我们已经17年了,如今他的妻子已重新成家,儿子研究生毕业,一家人过得很幸福。今天看到的一则微信里说“人生就像公交车,有的人行程长,有的人行程短。长行程也好,短行程也罢,都请不要忽略窗外的风景。”但我认为,陈建清尽管在人生的行程不长,但他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他走了,却留下一串串深深的脚印,就像泰戈尔说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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