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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菊:用爱心唤醒不谙世事的孩子
作者:姜浩   发布时间:2015-03-10 13:15:33


出庭公诉的张菊。

    张菊,山东省齐河县检察院的一名女公诉人。该院检察长范树林曾骄傲地评价她道:这几年张菊办了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效果很好。她办案子,当事人放心,我们也放心。

  初见张菊,与想象中不怒自威的公诉人形象相去甚远,三十岁的她青春靓丽,柔声细语,吐气如兰,听她说话是一种听觉的享受。她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负责未检工作的主诉检察官,用了八年的时间。

  八年来,张菊虽参与办理过数百件刑事案件,但却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当事人“情有独钟”,闲暇谈论最多的话题也离不开她曾经办理的案子。

  几年前的初夏,她曾办理过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初见犯罪嫌疑人小刚时,他怯生生地问张菊:“阿姨,我什么时候能回去考试?”那天离中考还有三天。在仔细讯问了案件经过后,她油然而生了一种责任感,想要帮助小刚。

  张菊了解到,小刚的父母曾答应他考入一中就给他买手机。小刚在中考前最后一次统考中获得全校第三名的好成绩,老师曾断言他肯定能考入一中。兴冲冲的小刚回家向父母要手机,却遭到拒绝。一时想不开的他萌发了模仿电视情节抢钱的念头。因为慌张,在一家小卖部实施抢劫未遂,伤人后逃跑时被群众抓获。这样一个孩子如果被判刑入狱,那他的人生轨迹极有可能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但如果能妥善解决,也有可能就此走上另一条道路。张菊的想法得到了检察院领导的支持。最终达成调解已经是两个月后,小刚错过了中考。检察院领导又协调帮助他进入齐河职业高中就读,并与校方签订帮教协议,让小刚在双方共同监督下学习。一家人激动之余为检察院送来锦旗。小刚向检察官们保证:“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感恩社会,回报叔叔阿姨们对我的帮助!”

  张菊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或许自己也是母亲的缘故,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都特别耐心,总想着用自己的母爱唤醒这些不谙世事的孩子。

  2014年3月,张菊办理了一起盗窃案。不满17岁的小虎,平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身上又没钱,遂萌发偷点东西的想法,几次在县城区内的居民仓库实施盗窃,盗得3000余元。案子到检察院后,张菊考虑到小虎是未成年人,涉案金额也不大,仅仅简单的将其绳之以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帮助他。为尽量减小犯罪对小虎生活的不良影响,也为了挽回受害人的损失,她多次跟小虎谈心,并多次到小虎家与他的母亲沟通疏导。功夫不负苦心人,小虎从内心深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受害人道歉并积极赔偿,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检察院对小虎做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

  “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知道张菊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样的?但她作为一名公诉人,在执法中处处显现了良知的存在,用柔弱的双肩担起法律监督的职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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