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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法官钟先银荣获“最美法官”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02 09:53:20
本网讯(杨青) 日前,由江西省兴国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组办的“最美兴国人”评选活动的名单已经揭晓,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钟先银荣获“最美法官”称号。 据介绍,兴国县委宣传部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最美兴国人“评选活动旨在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该次活动经基层推荐、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组织投票等程序,最后决定授予钟先银等20名同志为“最美兴国人”荣誉称号。 钟先银,兴国法院审判员、民事一庭副庭长。在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时刻遵循“踏踏实实工作,诚诚恳恳做人”的行为准则,心系百姓,执着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为维护司法公正,创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其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市优秀法官”、“全市办案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和市法院三等功一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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