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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积极为台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5-03-30 13:14:03
本网讯(熊中文 温春玉) 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涉台庭法官深入清流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诉前快速化解了一起台企与村委会、村民之间林地租赁纠纷。 清流县赖坊乡南山村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的某村民已荒废的50亩林地租赁给台企清流县东方每人茶叶公司,后该村民要求清流县东方美人茶叶公司给付租金,而该台企认为,其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已缴纳了租金,因此三方发生纠纷。1月份,该院法官走访得知情况后,联合赖坊乡政府一起做三方工作,促成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据悉,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现有台企61家,由于两岸法律相差较大,这些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签订合同不完善、用工不规范等问题,因此矛盾纠纷多发。为向台商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清流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涉台庭,实行专业化审判,建立涉台案件快速流转和诉前调解机制,并开展“法暖台企、无讼零访”创建活动。2012年来,该院法官诉前化解涉台纠纷40多件,挽回损失270余万元,进行普法宣传20多次,为台商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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