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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畜牧局原局长黄政强因腐败一审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25 15:28:13


    本网讯(罗彩萍)  3月25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武宣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黄政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判决被告人黄政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间,时任武宣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的黄政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体老板、建筑公司老板、生猪养殖户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财38万元,在购买兽医器械时收受兽医器械公司回扣费12,300元,受贿人民币共计392,300元。2008年在实施的新增奶水牛项目中,黄政强明知他人没有新增的奶水牛仍与他人合谋为他人提供70头的新增奶水牛名额,套取补贴款14万元,黄政强分得5万元。2009年至2013年,黄政强明知21名生猪养殖户的养猪场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申报项目补贴条件,仍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采取虚假手段帮助这21户养殖户向上级申报补贴,导致本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21名养殖户违规获取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补助款共计488万元。

    2014年4月21日,武宣县纪委在调查畜牧局工作人员韦玉磊、何久端违纪违法问题过程中,发现黄政强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即于同年5月7日通知黄政强到该委接受调查。后黄政强主动自书交代贪污、受贿的事实。立案侦查后黄政强如实交代其滥用职权的事实。案发前、后黄政强退出部分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政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合谋共同套取国家新增奶水牛补贴资金14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3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费12,300元;作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单位的负责人,滥用职权让不符合申报项目补贴条件的养殖户违规取得补贴款共计488万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黄政强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罪名成立。黄政强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黄政强贪污、受贿数额均为十万元以上,论罪应分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488万元的经济损失,属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共同贪污犯罪中,黄政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黄政强在纪委调查其违纪违法行为过程中主动交代自己贪污、受贿的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对其贪污罪、受贿罪予以减轻处罚。黄政强归案后如实供述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黄政强主动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对黄政强退出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尚未退出的赃款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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