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团结协作创佳绩 司法为民护和谐
——记广西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作者:徐卫 周丽娟 发布时间:2015-03-24 14:33:21
每当看到她们,不是在马不停蹄地开庭审案,就是在毫不停歇地下乡取证,不是在真诚为民地调解纠纷,就是在挑灯夜战地书写判决。她们,就是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法官。“巾帼不让须眉”是她们的赞誉,刚正不阿、睿智坚强是她们的气质。通过她们刻苦专研“技艺”、高质高效审理、公正严明执法,2013年、2014年两度获得全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政治够硬过得关,业务娴熟辩是非 人民的信服,是司法权威得以牢固树立的重要条件。民二庭全庭成员在工作中始终从大局出发,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近年来,她们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既正视自身的缺点并举措改进,亦时刻在心中拉响廉洁警钟,时刻谨记深入基础了解群众所需,为群众近距离提供司法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有了过硬的政治基础,她们更不忘加强专业知识的钻研和学习。在民二庭,每周一均是雷打不动的业务学习时间,法律理解、疑难案件均是讨论学习的对象,大家在共同讨论的过程中加深理解,以达到准确的适用。在去年上诉的81件案件中,二审判决改判4件,发改率仅为4.9%。 优质高效促审判,为百姓排忧解难 高质高效的办案是民二庭的本色。2014年民二庭共受理案件653件,审结630件,三名法官平均每人结案达210件,而平均每个案件的审理天数仅为57天。在所结案件中,调解结案267件,撤诉结案55件,调撤率达51.1%;适用简易程序53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7%。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均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陪审率达100%。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主办法官均能当天制作裁定书并送达,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保障当事人的权利。2015年开年以来,民二庭就进行了保全措施42次,保全标的约5000万元,下乡及到现场调查取证100多次。 在所结案件中,主办法官均力求优质、高效,无一件引起缠访闹访上访等,亦无一件超审限结案。民二庭对所审结的案件,还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对当事人不明白的地方,能耐心细致的解答,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 注重涉民生案件,维护一方和谐 2015年刚开年,民二庭就受理了经济补偿金纠纷类案件104件,多为工人辞职或被辞退时,用工单位与工人就经济补偿金没有达成一致协议而引起。这些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多为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涉及民生,因此案件的审理效果非常重要。民二庭在收到案件后,一是立刻组成人员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核,指导当事人补全公民代理的材料,又对案件证据进行规整,并要求当事人完善证据目录,为下一步的审理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善于统筹规划,将案件按规律分类合并审理,并在三天内开庭完毕;三是坚持仔细阅卷,制作优质判决书。开庭完毕后,主办人即起草判决书,并反复研究才最终敲定判决结果;四是对案件节点坚持同步录入锐星系统。通过有效的规划统筹,民二庭全庭人员团结一致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坚持五加二、白加黑的模式,将这一系列案件在1个月内审理完毕,并全部归档。高效的审结效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维护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民二庭不断创新理念,千方百计借助现代科技提供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民二庭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建立了一个新的机制,即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QQ向法院上传司法确认申请书及调解协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受理的,当即受理,并通过视频制作确认笔录,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即让当事人签字,之后制作民事确认裁定书。如申请人李某与邵某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增加诉讼成本,民二庭通过网络QQ对该案进行司法确认,申请人邵某于十天内赔偿申请人李某经济损失0.32万元,整个过程仅用10多分钟就能完成,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探索调解举措,促成丰硕成果 一直以来民二庭坚持对案件调解为主,调解不成及时判决的原则,并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调解工作经验,有力地指导民事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庭前、庭中、庭后。在庭前仔细阅读案卷,尽可能详细了解案情,找出双方能接受的和解连接点,并在庭前派出擅长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书记员先行与当事人沟通。在有一定调解基础之后,法官再行作更专业的解释调解工作。如此渐进阶梯式的工作,为民二庭的离婚案件调解取得很大的成绩。这种调解方式在离婚案件中的作用尤其明显,民二庭在2014年全年审理离婚纠纷案件111件,其中调解结案就达52件,调解和好后当事人撤诉达12件。 二是创建“法官服务站”,将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民二庭按照院部的活动部署,在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司法所建立“港南区人民法院法官服务站”。通过加强对服务站司法确认案件的办理进行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另外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化解群众纠纷,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法官定时走入村屯、贴近群众,并积极动员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对进行司法确认有思想顾虑的当事人,邀请其所在社区司法联络员协助进行说理释法,引导当事人将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今年以来,民二庭与八塘司法所诉前共同化解矛盾纠纷8件。 三是拓宽工作思路,积极运用新科技。民二庭积极打开工作思路,开拓创新,灵活处理各乡镇面临的矛盾纠纷,除传统的相邻权属纠纷、民间借贷等纠纷外,其积极运用司法确认平台,将农村存在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危房改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毁坏农田等,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都纳入司法确认工作中,极大地减少了司法成本。今年以来,民二庭已审理司法确认案件共156件,标的额37.7万元,在法院确认后,当事人均能全部自动履行。 将法庭开进村屯,将矛盾化在家门 近年来,民二庭努力转变服务理念和改进审判作风,坚持便民原则,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开庭地点,将“巡回法庭”开进社区,开进村屯。通过选取与广大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达到审判、普法的双重功效,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该庭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原告新塘乡某生产队与两被告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和租金问题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受理该案后,民二庭法官考虑到该类型的纠纷在农村较多,而大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为达到“审案普法”的双重效果,该院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村屯,采用就地开庭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教育身边人,做到了司法为民、便民,获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