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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婚约骗取财物 花季少女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5-03-11 11:00:54
本网讯(李强) 近日,河南省滑县法院审理终结一起诈骗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冯银娟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并责令其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2年农历8月份至2011年10月份,被告人冯银娟多次借和他人订婚为由,先后收受滑县留固镇西王庄村被害人王某某订婚礼14200元、滑县新区董南村被害人成某某订婚礼32600元和彩礼26000元、滑县白道口镇李村被害人李某某订婚礼11000元、滑县八里营乡伍县村被害人肖某某订婚礼11000元。上述订婚礼除在案发前经滑县法院民事调解退还被害人成某某彩礼人民币16000元及金项链等物外,其他钱款均未退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银娟多次和他人以定亲结婚为名,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为打击刑事犯罪,确保公民财产安全,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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