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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3·5”学雷锋日青年志愿者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5-03-05 10:15:27
本网讯(廖长春) 3月5日是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当天,福建省泰宁县法院青年志愿者组成宣传讲团开展学雷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活动中,该院青年志愿者宣讲团通过深入乡村、走上街头,在人流集中地,设立法律义务询咨台,现场解答群众各种法律问题,并向群众发放《诉讼指南》、《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手册,努力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司法服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雷锋同志学习,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据统计,在此次活动中共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3人次,解答各种法律问题20余个。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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