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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七年拒不履赔 那坡法院拘留老赖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5-02-27 13:32:40
本网讯(隆兵 王林林) 广西那坡县居民马录康因建沼气池不设置安全围栏等防范措施致使一小孩掉入池中溺亡而引发纠纷,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50%的责任,但他外出打工躲避赔偿。今年春节前,他回家准备过年时,被那坡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而在监狱里过春节,马录康在狱中感悟到了自己的过错,与受害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履行了赔偿义务。2月26日,那坡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对马录康的司法拘留,马录康结束了10天的监狱生活。 10年前,马录康在自家院内建成了沼气池使用,但排污口未用水泥板遮盖,也不设置安全围栏等防范措施。2008年2月10日,同村的马庭文一岁多的儿子到其家玩,不慎跌入马录康的沼气池中溺亡,双方因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后经两级法院审理,均认为马录康家建沼气池排污口未用水泥板遮盖,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设置安全围栏等防范措施,致使马庭文的小孩掉入池中溺亡,同时马庭文的家属未对自己的小孩尽到看护义务,也存在过错,遂判决马录康、马庭文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马录康一次性支付37225元赔偿给马庭文。但判决生效后,马录康一直未履行赔付义务,马庭文又向那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多次查询,马录康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已外出广东打工,故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15年2月14日,马庭文发现马录康已经回到那坡家中后,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该案的干警立即与法警前往马录康庭家中,发现马录康从广东打工回来在家加盖房屋,经组织马庭文和马录康现场协商,双方分歧过大未能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办案干警约定双方于次日到法院再次进行执行和解。 2月15日,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执行和解工作,马录康到场后依旧对判决不服,坚称自己没有责任,一分钱也不赔偿对方。执行干警向马录康做工作,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后果,马录康仍然置之不理。那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马录康作出《拘留、罚款决定书》,对马录康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并于同日将其收押到那坡县拘留所。随后,执行干警到拘留所继续对马录康开展劝解工作,逐步化解马录康抵触情绪,同时也注重保持与马录康的家属和权利人马庭文联系,继续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 2月26日,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执行和解工作,经3个多小时的劝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马录康当庭向马庭文道歉并一次性支付3000元人民币给马庭文作为赔偿,马庭文表示谅解马录康并放弃追偿剩余赔偿款,双方在法庭上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不再就此事再生纠纷。马录康的妻子当庭将3000元赔偿款交给马庭文并向法院缴纳了罚金。因马录康与马庭文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承认和改正了错误,那坡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对马录康的司法拘留。至此,一件近8年的案件得以执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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