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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法院积极推进“一乡一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5-02-26 11:05:29


    本网讯(王春柳)  “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规划实施以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从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巩固基层政权的角度出发,积极争取支持,新设了8个人民法庭,创新了工作理念,整合了各种力量,进一步推进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三河法院将“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列入法院年度工作重点,做到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安排落实、亲自检查督促。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请示和沟通,落成了8个新设法庭的办公场所;研究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法治三河建设的七条意见》,确保一乡一庭工作模式顺利全面铺开,全力打造“一轴两翼”法庭工作格局。

  按照最高法院标准,加强新设法庭软硬件建设。加强网络互联和便携式数字法庭系统建设,实现法庭办案的同步录音录像,满足群众查询需求和巡回办案的需要。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实现法庭职能、制度上墙,法庭纪律、禁令上心。加强示范法庭建设,把人力、物力、财力向新设的开发区法庭倾斜,打造三河法院新设法庭的品牌,争做全省法院乡镇法庭的排头兵。

  对新建人民法庭实行“1+4+1+1”的人员组成模式,即选任1名法官担任新设法庭庭长,管理法庭日常事务,并作为驻乡法官深入基层和乡村,了解社情民意,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每个新设法庭分配4名人民陪审员,不断加强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各自领域和辖区内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优势,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为每个新设法庭分配1名书记员和1名法警,协助庭长开展工作。对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定期轮岗、定期考核,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善于处理和化解基层纠纷的司法生力军。

  逐步转变就案办案的工作方式,将工作视野向全社会角度持续拓宽。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对接、与辖区人民调解员互联,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指导民调、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屏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减轻法院办案压力。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压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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