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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行动
发布时间:2015-02-15 09:27:55
本网讯(王震) 从1月下旬开始,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积极协调检察、公安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精神,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在集中专项打击行动中,临河区法院专门抽调精干力量,对所有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对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甄别。对于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的,该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执行法官及时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交予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告,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及时控制并将行为人送交拘留所。 日前,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第一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桑军因离婚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桑军应给付女方李丽经济补偿6.4万元,但从2014年4月29日判决书生效后,桑军以无钱为由长期躲避执行。1月16日,在得知被执行人详细地址后,临河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不远千里连夜赶赴陕西省府谷县一煤矿,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目前,该案正在等待下一步的处理。 该院执行局张斌局长表示,此次专项行动,不仅是对“老赖行为”的严厉惩罚,还将正告那些企图通过“耍赖”对抗的被执行人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更大的人身和财产代价。 据统计,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活动开展仅20天,已传唤被执行人673人,拘传48人,并对26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12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罚款34500元;共执结案件60件,结案标的277.8万元;对4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进行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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