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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执行助当事人维权获送锦旗和表扬信
发布时间:2015-02-12 14:02:52


    本网讯(宋清江)  2月10日,申请人伊才霞将两面锦旗和一封表扬信送到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办案人手中,表扬法官“秉公执法、廉政爱民”。

    2013年2月,班某从申请人伊才霞处借款70000元,约定月息1.5分,由班世忠担保。逾期未还款,伊才霞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班某给付伊才霞欠款本息75490元,并由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债务人及担保人未履行义务,伊才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班某及担保人四处躲债,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法院曾几次去其家中,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后伊才霞发现班某家中院内存放有一台704农用车,要求法院执行。执行局干警驱车赶赴50多公里外的承紫河乡光荣村,强制异地扣押了该车,并由村领导到场见证扣押过程,后又扣押了班某水稻。2014年10月,经法院多次做班某思想教育工作,班某与伊才霞达成和解协议,同意秋后卖完粮食将所有欠款全部给付。2015年1月,班某按约定将欠款一次性全部还清。

    伊才霞收到执行款后十分感激法官的辛苦努力,她在表扬信中写到:“非常感谢密山法院培养这样优良素质的执行法官,为我们执行申请人的权益不辞劳苦,起早贪晚,节假日不休息,没吃申请人一口饭,没收取任何报酬,令我非常感动。在执行法官身上,我看到了法官的清廉,使我对法律树立了信心,我相信法院是百姓财产安全的保障机关,也坚信密山法院的法官是我们百姓财产的安全卫士”。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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