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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禁止“三同”改进办案作风
发布时间:2015-02-02 10:51:33
本网讯(黄安 黄先兴) 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决定从公用经费中抽出专款保障干警出差办案,着力解决干警外出办案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据了解,该院严格外出办案审批、报销、监督。案件承办人在出差前需填写《出差办案审批表》,写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随同人员姓名等事项,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批,否则不予报销。干警办案住宿费、交通费等严格按照该县《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干警出差情况,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对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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