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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就廉洁之鼎 坚守公正之魂
作者:张建平 俞育宁 发布时间:2015-01-30 16:09:3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作为司法活动的践行者,更应该自律、自省、自警、自勉、自重,只有在此基础上,他才能方能有资格谈及公正,方能有资格当一名法官。 在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广西区宁化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以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引领,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廉政宣传教育机制,让干警绷紧廉洁的弦,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法院队伍。 “晒工作”接受监督 “宁化县人民法院在落实代表、委员监督上做的非常好,同时我希望你院在对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上有更多的作为……”一位县人大代表在宁化法院举行的座谈会上提出如上建议。 近年来,宁化法院积极落实干警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走访方式,在听取、收集意见和建议后逐一整改落实。此外,建立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社会群众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的长效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每月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等寄送该院编发的《审判动态》,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监督工作。 此外,该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24名,现人民陪审员已增至59名。为提高陪审员的监督能力,该院为人民陪审员赠订《司法文件选编》等。 同时,在立案大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对到该院的当事人均发放《致当事人的一封信》。 堵“漏洞”,立“规矩” “(2014)宁刑初字第44号 被告人邱某龙窝藏一案庭审评查情况通报如下……”这是一篇出自该院内网的通报内容。 为加强强化对法官行为约束,该院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排查风险点,定期开展庭审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查,将其作为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加强审判监督的重要平台。通过评查,该院的裁判文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加强司法行政装备管理,严格采购、清理、公务用车、接待审批制度,对办公用品实现全面编号,制定《请假、外出公务审批表》、《公差派车单》、《物品采购申请单》、《人事变动协审表》等专用表单,严格工作审批流程。 “无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我院出台了很多制度、规定,这些既是利用‘成文法’来指引,也有利于对干警工作的监督。”宁化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国赋说道。 文化立院,唱响“爱廉说”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廉从公起,威随廉至。在官唯清,在事唯平”…这些都是宁化法院内网平台滚动的格言警句。 为加强廉洁队伍建设,宁化法院在文化上下足了功夫,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该院还通过内网论坛、法官沙龙、道德讲堂等开展廉洁司法教育。2014年来,先后组织观看专题教育影视作品6场次,开展廉政例会19场次,组织撰写反腐败专题评论380余篇。 走进宁化法院都可以看到悬挂在走廊上的廉政书法作品。这些书法作品覆盖法院的每一层楼道。近年来,该院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廉政书画笔会活动,并将作品评比上墙,有力地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 “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强魂,知廉耻以净心,祛贪欲以守节。——宁化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每月1日,宁化法院纪检组、监察室都会以短信形式将廉政警句发送到干警及其配偶手机上。宁化法院试图通过此举,让其配偶充分发挥“廉内助”的作用,促进干警在业外8小时守好廉洁底线。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正是秉承莲的品格,宁化法院才离公平正义的目标越来越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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