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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工作报告获省人大会议全票通过
发布时间:2015-02-02 09:30:56


黑龙江高院院长张述元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省高院工作报告。邵国良 摄

    本网讯  1月30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战略部署,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始终坚持从严管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畅通监督渠道,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黑龙江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代表们认为,《报告》充分运用数据和事例反映情况,认真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司法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亮点突出;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回避,不隐瞒,敢于正视和面对,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坚定决心;对2015年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方法得当,特别是将全面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作为一项独立内容提出,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期待,符合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趋势和要求,体现了省法院对司法审判工作实质和核心要义的深刻把握,令人振奋,值得肯定。《报告》通篇贯穿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中央、省委对法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站位高、定位准、立意深,结构严谨、文风朴实、言简意赅,是一个高质量的报告,代表们对《报告》表示赞同。

    代表们提出,省高级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会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坚持以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建设专门化法治队伍为保障,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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