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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山东聊城中院加强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作者:王希玉 耿建   发布时间:2015-01-27 13:34:39


    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被山东省委授予“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被山东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连续十年被评为山东“省级文明机关”。

    “近年来,我院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扎实开展司法为民工作,健全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如是说。

    构建司法便民体系

    为解决多年来实施网络拍卖存在的问题,去年该院投资50多万元建立了远程视频系统,与8个基层法院使用的远程视频拍卖系统实现了有效对接。

    据该院技术室主任郑万宏介绍,该系统操作简单,功能强大,扩展性强,只需要法院普通内网的网速即可实现,不需要单独设立专线。该系统的建立不仅可以听到声音,还可以看到拍卖会议的参加者,使每一个与会者确有身临其境之感。该视频系统的建立使基层法院的执行人员和当事人不用到聊城拍卖现场也能参与整个拍卖会,降低了案件当事人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用,实现了拍卖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竞买的人员,可以在基层法院分会场进行举牌竞拍。拍卖主持人可以通过计算机对整个拍卖会场进行同屏、同步的音视频监控管理。高效率的信息交流桥梁,实时与执行人员和当事人无延迟的沟通方式,使内外部沟通效率成倍提升,全面提高了市场综合竞争力。

    该院还自主开发设计网上拍卖系统管理平台软件,能在案件受委托后,使全市基层法院信息共享,扩大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竞买用户可以在任何接通互联网的地方,进行网上报价竞拍。

    该院党组指导两级法院全部建成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专业化合议庭,大力推广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网上信访等便民办案方式。

    2014年,该院共受理33起原告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侵权案件。为妥善处理此类案件,民三庭法官通过庭前分析案情和证据,庭后以判促调等方式,共调撤案件30件,调撤率达到91%,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2月16日,浙江苏泊尔公司将写有“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维权普法、共建和谐”的牌匾和一封感谢信寄到该院民三庭,对该庭法官在办案中细致、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态度深表感谢。

    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文件接收专岗,取消律师安检,设立检察官、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和律师、当事人休息室。举办“四心工作法”事迹报告会,全面推行“四心工作法”,做到热心接待当事人、耐心倾听诉求、细心审判案件、诚心解决问题,既讲法理,又讲道理,还讲情理,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人民满意是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近年来,该院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狠抓审判管理、绩效考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与人民满意度的“双提升”。去年6月,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建平到该院调研,对该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该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切实将审判权运行全程纳入制度的监督管理之下,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审判质效得到显著提升。去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4%,二审后服判息诉的占98.5%,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主要审判业务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全省法院领先位次。

    为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该院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开通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上传生效裁判文书29412份,其中中院上传3183份;同时按照年度审结案件5%的比例,在政务网站或者通过图文、微博方式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为规范干警业绩考核,该院建立数字化审判绩效考评制度,将干警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信访等情况予以量化计分,按季度录入业绩档案管理系统,年终依据得分自动从高到低排序,并作为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该院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坚持落实每年人代会分组审议时派员列席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参观法院、座谈交流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维护胜诉裁判权益

    2014年12月1日,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从青岛寄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伟东的手中,来信人利群集团青岛百惠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在信中表达了对该院执行人员秉公办案、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百惠商厦与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第某建筑公司工程欠款纠纷一案自判决生效后近8年未执行到位。2013年3月,省法院指定由该院立案执行。为尽快执结此案,该院执行人员三赴青岛,一方面做好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工作,为强制执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将大量的精力投入到与被执行人中建某公司的沟通交流之中。通过释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和主动履行对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在双方逐步达成和解意向之后,执行人员把准时机,趁热打铁,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协议签署、款物过付等后续工作。高效的执行行为、公正的执行结果也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交口称赞。

    该院坚持用足用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去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965件,执结标的额28亿元,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204件,执结标的额1279万元。

    2014年8月18日,该院及时研究出台《关于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

    活动期间,该院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穷尽执行措施,杜绝“以调代执”现象的发生。对于违反财产报告令制度或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限高”、“限出入境”、拘留等措施,同时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打击涉执行犯罪的行动结合起来运用。对于被执行人符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定情形的,将其纳入名单。对于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逃避执行构成拒执罪以及其他涉执行犯罪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次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涉民生案件768件、涉金融案件76件,进一步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款物过付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树立执行权威,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建成标准化的涉诉信访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88人次。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到人、依靠地方、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依法纠错、信访救助、经济补偿、办理低保、强化执行等措施,共化解、协调、终结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129件次。特别是协调聊城市、东昌府区两级有关部门联合化解某村47户村民因拆迁集体上访案,切实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4年1月5日,当事人史兰芹从莘县张寨赶来该院,将一面绣有“三载讼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送到民五庭,对该庭办案法官的公正审判表示感谢。

    史兰芹作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情绪激动,二审开庭前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到市委、市信访局上访。办案法官多次耐心地将本案的审理情况及法律规定对史兰芹进行释明,并尽快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史兰芹当庭表示对判决没有异议,并对法院的审判工作非常认可,特向办案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该院还注重丰富司法救助形式,加大与民政部门的协调力度,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总体范畴,积极争取财政列支专项救助资金,共对312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141.8万余元,对经济困难的各类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真正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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