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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法院远赴湖南成功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5-01-15 13:25:20
本网讯(秦静 陆薪羽) 近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排除种种困难,远赴湖南省执行案件,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近十万余元的物品,作价偿还申请人。 执行庭负责承办的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申请执行湖南某电池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其生效法律文书为一份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执行请求为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交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476200元。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在查控到被执行人在湖南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该院马兆安副院长带着执行庭法官远赴湖南省对该案件进行执行。 参与执行的法官们,不辞辛劳赶到执行地点。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尽快对被执行人当地的财产状况进行查控。当日下午法官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向其言明身份,讲明来意,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释明不履行判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表示确实无力偿还货款,表示自愿以公司库存货物作价赔偿。执行法官扣押了仓库货品,作价98192元,用以偿还申请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当事人双方约定:被执行人于2015年5月15日前履行完本案所涉还款义务。 一起跨省异地执行难案,最终得到了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采取如此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顺利执结案件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誉。同时也表现出我们执行法官不畏艰难、吃苦耐劳的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才有了该案件的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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