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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妥处“五个关系”清理涉党政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5-01-07 09:49:27


    本网讯(李钊 孙健)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在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中,针对该类案件特点,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着重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确保案件依法得到执结。目前,该院共执结该类案件5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处理好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法院主办的关系。在充分调动法院执行主动性的基础上,将该类案件的执行情况经常向县委、人大汇报,向县政府通报,获得理解,争取支持。执行具体案件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随同监督,在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以及抗拒、阻挠、干预执行的,及时报告县委、人大、政府进行协调。

    二是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采取不同策略和措施,做好对“钉子户”、“典型户”、“代表户”的执行工作,以关键部位的突破带动全局,以点带面,做到“走好一步棋,满盘皆活”。

    三是处理好执行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的关系。在执行时,提高执行艺术,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争让案件和解。对于较重大的案件,把法律文书副本和相关法律规定装订成册,送给其法定代表人,便于他们了解案情,通盘考虑,主动履行。

    四是处理好强制和宣传教育的关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经常性、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该类案件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那些有能力而一味拖延,甚至阻扰、抗拒执行的依法实施强制措施,起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是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大力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树好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注意工作方法,多沟通、多协商,通过严格细致的工作,达到支持依法行政和保护当事人利益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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