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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法院将执行款送到家 贴心服务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5-01-12 13:12:05
本网讯(李尚武) 为了继续落实好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2015年1月10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的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及时的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的家中,通过贴心的服务,赢得基层人民群众的赞誉。 毛某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其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创造经济条件能力较差,古城法庭的法官在审理此案时对该案进行了多次的调解,毛某的丈夫陈某最后终于同意给付原告毛某生活帮助款人民币15000元,分三次付清。1月9日,经古城法庭的干警多次上门督促、教育陈某继续履行离婚调解协议书上的法律义务后,陈某把第二期的5000元人民币的执行款送到了古城法庭。由于毛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出门不易,在与毛某取得了联系后古城法庭的干警当即决定于明天将执行款送到毛某的家中。 “这几天下雨,我们出门不方便,麻烦你们亲自把钱送到家里来,真是不好意思”毛某的父亲毛某练感慨到。临别之时,毛某的父亲为了表达他的感激之情,一定要赠送一些自家种的脐橙给古城法庭干警和此次古城法庭干警驱车30公里到他家的加油钱人民币100元,这都被古城法庭的干警婉言谢绝了。 基层法庭身在基层,心也得在基层,在新的一年里古城法庭将继续围绕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的工作作风,不断地坚持和发扬,努力让基层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感受到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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