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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的“任性”
作者:张韶阳 发布时间:2015-01-07 10:18:32
不久前,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出人物通讯《担当,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上海法官邹碧华生命的最后三天》,引起共鸣。激起波澜。我们从文章中深刻地感悟到了邹碧华迎难而上的改革勇气、执著坚守的责任意识和不计毁誉的担当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坚定不移干。”邹碧华以47年的生命诠释了这种责任担当精神。 邹碧华的改革勇气,来源于他对司法改革的不懈追求;邹碧华的责任坚守,来源于他对工作的无比热爱;邹碧华的勇于担当,来源于他的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唯有敢于责任担当,才能无私无畏。邹碧华是在最难担当的改革事业中,展现出他的智慧、勇气和胸怀,尽其所能地推进了很多工作,得到了法律界的一致认可。可以说,他是司法改革的研究者、倡导者,更是践行者和推动者。 勇于责任担当是一种信念,是一种忠诚,是一种境界追求;敢于责任担当是一种作为,是一种奉献,是一种人格修养。 我们看到,邹碧华认准的是责任担当,执著追求的是责任担当,他就是这么任性,任性的人生更精彩。 改革走到今天,碰到的全是“硬骨头”。深化司法改革,时代呼唤更多勇于坚守责任、敢于担当的邹碧华们。在司法改革一线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逐一破解改革的具体难题,推进司法改革进程,这是司法改革希望所在。 (作者单位: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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