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华渝) 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2014年12月31日下午,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作风建设月”活动动员大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远作动员讲话。
会议学习了《岚皋县法院“作风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县纪委《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狠刹“五股歪风”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报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汉滨区瀛湖镇值班带班领导脱岗问题的通报》。会议传达了县委对全县“作风建设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的是持续把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以政风促民风,加快美好岚皋建设步伐。
张文远强调,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深远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总体部署上来。一是要狠抓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坚决确保“信念更坚定”;二是要充分认识党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自觉性,坚决确保“服务更有效”;三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年末岁首的关键时期依法认真履职尽责,坚决确保法院综合“发展更快速”;四是要狠抓作风建设,纪检、监察、政工部门要切实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力度,严肃整顿当前个别仍然存在的作风不正、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确保队伍纪律更严明。